近年来,江苏各地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有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进一步引导、规范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是当前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我们在全省26个县(市、区),就农户与农户间的土地流转情况,对部分乡村干部和农户,进行了调查。
一、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共访问104位乡村干部和301户在2000-2003年之间流转土地且土地流转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农户。全部调查对象分布在全省26个县(市、区)的52个乡(镇),在301户中,流出土地调查户164户,占54.5%;流入土地调查户137户,占45.5%。
(一)调查户人口状况
全部调查户,现有人口1116人,劳动力744人,劳动力占调查人口总数的66.7%。在全部劳动力中,就业劳动力713人,占95.8%,未就业劳动力31人,占4.2%。在全部就业劳动力中,农业就业劳动力391人,占54.8%;非农就业劳动力322人,占45.2%。
(二)调查户人均耕地拥有量
土地流出户:全部流出土地的调查户,在土地流出前,经营耕地面积851亩,人均1.44亩;土地流出后,经营耕地面积347亩,人均耕地0.59亩,比土地流转前减少0.85亩,下降59%。全部土地流出户中,有45户的耕地全部流出,占27.4%;有17户剩余的人均耕地面积在0.1至0.3亩之间,占10.4%;有25户剩余的人均耕地面积在0.3至0.6亩之间,占15.2%;有32户剩余的人均耕地面积在0.6至1亩之间,占19.5%;有45户剩余的人均耕地面积在1亩以上,占27.4%。
土地流入户:全部流入土地的调查户,在土地流入前,经营耕地面积564亩,人均1.07亩;土地流入后,经营耕地面积2179亩,人均耕地4.14亩,比土地流转前增加3.07亩,增长286.9%。在土地流入后的全部调查户中,有77户人均经营耕地面积在3亩以下,占56.2%;有42户人均经营耕地面积在3至6亩之间,占30.7%;有18户人均经营耕地面积在6亩以上,占13.1%。
二、土地流转现状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农业生产用地的集体所有权、家庭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分离,为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最早出现在经济比较发达的苏南地区,其中吴江市土地流转状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据调查,该市土地流转从开始至今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97年,尤其是1987年以后,为解决“要种田的人没田种,不想种田的人不能不种”的问题,农村先是出现了自发性的土地流转,1992年后又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进行了有组织的土地流转,并积极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从而有效地阻止了土地抛荒和半抛荒。这一阶段土地流转的政策导向,主要是围绕稳定和发展粮油生产进行的。第二阶段,是1997年以来,为了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该市进行了大规模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数量进一步扩大。2003年该市粮经比例由八十年代中期的8:2变为4.5:5.5,种养比例由7:3变为4:6。随着苏中、苏北地区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土地流转在这些地区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一)土地流转规模--呈明显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