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已全面推展开,为全国范围的农民重新绘制了新的养老蓝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新农保在彻底解决农村养老方面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其发展任重而道远。为此,分析阐述了黑龙江省新农保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完善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政策衔接;财政补贴
2009年12月12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决定启动黑龙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正式试点工作。试点工作首先在国家正式批准的黑龙江省14个县(市、区)展开,并准备逐步在全省推行。截至2010年2月9日,全省14个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共有27.028 3万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领到国家发给的基础养老金,还有3.421 7万试点地区农民因没有农村户籍、没有第二代身份证、户在人不在以及联系不上等,没有发放基础养老金,待进一步核实后再做补发工作。截至2010年4月12日,全省14个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共有164.064 9万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参保。可见,目前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尽管有了良好的起步,但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与相关政策衔接问题
当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相关保障的衔接政策。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都没有出台。黑龙江省对于以上问题的处理也只是自行探索,主要还在等待中央政策文件出台。长此以往,将会影响农民的参保热情,其结果是导致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强制力降低。因此,必须尽快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与相关政策衔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