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就目前我国高校教师在职称评审制度中,将论文作为职称晋升的一项硬性指标而产生的轻视教学本位、轻视论文质量、忽略论文的实质审查等问题,提出了强化教学考核、淡化论文刊物级别、建立科学的论文评审制度等一系列具有建设性的对策。
[关键词]高校 职称论文 问题 对策
我国自1986年开始恢复高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至今已有二十多年。这期间,教师职称论文在教师职称评定条件中,一直以绝对的硬性条件存在,其论文数量的硬性要求也有上升趋势。[1]这种以教师的论文及数量来考核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并且以此授于其相应的职称称号制度,确实对高校教师教学之余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科研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高校教师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论文评定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逐渐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和矛盾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健康发展,损伤了高校教师正常教学工作的积极性,甚至扰乱了文化出版市场,其社会负面影响亦是越来越重。现笔者对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如下。
(一)重硬性论文条件,轻软性教学条件的问题
当下职称评审条件中都所谓硬性规定是指学历、资历、论文或著作等方面的要求,所谓软性条件是指教学水平和业绩等方面的要求。尽管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都制定了各自与教师职称评审有关的文件和条例,但是基本上都要求申报中级、副高级和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学历、资历、教学水平、业务业绩和论文论著数量。然而,在实际的职称评审中,主要的专家审核还是看申报者在哪一级别的刊物上发表了多少篇论文、编写了多少本教材、撰写了多少部专著等,对于申报者的教学水平和业务业绩如何则很少被纳入考察范围,即便是看申报者的其他硬性条件诸如学历、工作时间等在职称评审中亦是成为摆设。这样人为的在制度上轻视教学工作的职称制度,使得很多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搞论文写作,轻视教学工作,不愿意多上课。西方发达国家的教授资格认定必须在三个方面作出突出的成绩:教学、科研、社会工作,[2]其中教居第一位。[3]而在我国高校的职称评审中,往往忽略了教师最应该做的本职工作。